生产汽车空调系统总成(空调壳体、出风口、空调钣金件、压缩机支架等)、汽车全车灯具、内饰件、仪表台、倒车镜等产品的研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保定市高新区三期风电设备工业园内的保定市风能街168号,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38°55'35.93",E115°26'19.72"。项目北侧为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绿化带和闲置场地,隔绿化带和闲置场地为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东侧90m为风能街,隔风能街为科诺伟业公司;西侧紧邻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车间;南侧为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450米处的上林风景小区。评价区域内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学校及其它环境敏感点。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2、项目占地面积及土地性质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908m2,租用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占地性质为建设土地。 3、项目建设内容及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组合厂房,分设生产车间、库房、辅助用房(办公及职工休息室等),总建筑面积约为5828m2。工程主要分区情况详见表1。 表1 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组合厂房平面布置:组合厂房分为4个独立区域和一个辅助用房区域,厂房南侧为辅助用房,由东向西依次为总经办、财务室、配电室、临时休息室、卫生间、更衣室、综合办公室;厂房内北侧,由东向西依次为原材料库房、注塑生产车间,注塑生产车间南侧紧邻组装车间,原材料库房南侧紧邻成品库房。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见表2。 表2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综上分析,项目各功能区明确,间距合理,避免了相互交叉干扰影响,生产厂房的布局满足工艺流程需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项目产品为:空调壳体、侧板生产。 生产规模为:空调壳体180万件/年;侧板30万件/年。 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 表3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PP主要理化性质: 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PP)是一种半结晶的热塑性塑料。分子式[C3H6]n,比重:0.9-0.91g/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1.0-2.5%;成型温度:160-220℃;特点: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度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体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熔融温度200~220℃,热分解温度>330℃。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在工业界有广泛的应用,是平常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主要用于各种长、短丙纶纤维的生产,用于生产聚丙烯编织袋、打包袋、注塑制品等,用于生产电器、电讯、灯饰、照明设备及电视机的阻燃零部件。 6、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5。
表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7、建设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 8、项目衔接 (1)给排水 ①给水 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的用水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生产工艺用水情况,项目新鲜水用量4.2 m3/d(折合1260 m3/a),其中职工生活用量4.0m3/d(折合1200 m3/a)(按50L/人·d计),本项目注塑机冷却塔冷却水补水量为0.2m3/d(折合60 m3/a)。项目用水来自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城市供水系统,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②排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内不建设食堂和洗浴,厕所为水冲厕,废水全部为职工盥洗废水最高日排废水量约3.2m3/d(折合960m3/a)。全部排入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水量平衡见图1。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电力局)供给。 (3)采暖制冷 厂区冬季采暖由保定市大唐热电厂集中供热,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夏季制冷采用空调。 9、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项目年生产300天,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劳动定员80人。 10、项目建设阶段 目前公司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租用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建设塑料配件制品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结论与建议
结论: 1、产业政策结论 项目属于塑料零部件制造业,项目产品和生产工艺及设备均没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结论 项目位在保定市高新区三期风电设备工业园内,租用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5908m2,其中建筑面积5808m2,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其他敏感保护目标,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上林风景居民小区,距离为45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2标准要求;破碎工序在密闭生产空间操作,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内不建设食堂和洗浴,废水全部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压级在65~75dB(A)之间。项目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循环水泵置于水泵房内、设备基础设置弹性材料减震,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上料工序产生的PP原料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 上料工序产生的废PP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入运营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水平。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化粪池及污水管道均采取水泥防渗措施,不会对当地的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该项目噪声源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288 t/a、氨氮:0.0192 t/a、总氮:0.024 t/a、总磷:0.003t/a、SO2 :0 t/a、NOX :0 t/a、非甲烷总烃:0.72t/a、颗粒物:0.0064 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由区域集中处理,并纳入区域污水排放指标,污染物由城市污水处理厂削减。 故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COD:0t/a、氨氮:0 t/a、总氮:0t/a、总磷:0t/a、SO2 :0 t/a、NOX :0 t/a、非甲烷总烃:0.72 t/a、颗粒物:0.0064 t/a。 6、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租用保定天翼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选址可行;在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规范项目设计、施工,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及设备必须由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2)配备专职环保专员,及时掌握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3)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车间或厂界安装VOC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同时加强此设施或装置的维护和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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